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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为“3·14”事件受损商户减免税额3400万余元


颁布日期: 2008-8-28 颁布单位: 中财税信息网 文件号: 失效日期:

【中财税信息网2008/8/28信息】    从日前召开的全区税务系统企业所得税管理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今年,西藏为拉萨“3·14”事件受损商户减免税额3400万余元。 
  自治区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袁庆杰告诉记者,上半年,区国税局为帮助“3·14”事件受损商户尽快恢复生产经营,认真落实贯彻自治区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一是成立区、市两级税务机关“3·14”事件税收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制定贯彻落实方案;二是开辟绿色办税通道,制定受损商户享受有关税收政策的征管办法。 
  据了解,截至目前,自治区工商、税务部门对直接受损商户发放了1125份受损确定书,办结减免税申请637户,年减免税额377万元;拉萨市国税局对间接受损行业的3094户纳税人办理了减免税审批,年减免税额3034万元。 
  据统计,在拉萨“3·14”事件中,共有1300多家商铺受到破坏,损失近3亿元。为使受损商户渡过难关,自治区从政策层面采取了六项大的措施,在税、费、房租,以及受伤人员的治疗、后遗症的解决,对死亡人员的抚恤等方面,给予了一定的帮助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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