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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资本市场首次正式接受中国企业会计准则


颁布日期: 2008-11-20 颁布单位: 中财税信息网 文件号: 失效日期: 暂无

【中财税信息网2008/11/20信息】   中国财政部19日宣布,欧盟日前就第三国会计准则等效问题进行了投票,最终决定认可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实现了等效。这是国际资本市场首次正式接受中国企业会计准则。
  11月14日,由欧盟成员国代表组成的欧盟证券委员会(ESC)就第三国会计准则等效问题投票决定:自2009年至2011年底前的过渡期内,欧盟将允许中国证券发行者在进入欧洲市场时使用中国会计准则,不需要根据欧盟境内市场采用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调整财务报表。
  中国财政部官员表示,这一等效认可一方面将降低中国企业赴欧盟上市成本,有利于企业“走出去”;另一方面,也有助于促进欧盟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解决中国企业的出口反倾销问题,改善企业出口环境。
  这位官员同时指出,欧盟正式决定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等效,也标志着财政部在中欧财金对话框架下推进中欧会计等效工作取得突破性成果,意义重大,有助于推进中国与其他国家会计准则趋同和等效工作。
  会计准则等效,是指某一国家的会计准则与其他国家会计准则具有同等效力,并获对方上市地监管机构接纳。
  中国于2007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的新会计准则,但中国企业要想真正获得赴海外上市的便利,还需要实现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会计准则等效。
  据介绍,早在2006年2月中国发布新企业会计准则之际,财政部就已着手研究并启动与实施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国家和地区会计准则等效问题的相关工作。
  中国与欧盟的会计等效认同走在中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和等效工作的前列。自2005年2月第一次中欧财金对话开始,会计等效议题即纳入对话内容,并在之后的2006年第二次、2007年第三次中欧财金对话中取得实质性进展。
  财政部介绍说,继欧盟委员会今年4月22日就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等效做出报告,并在10月23日经欧洲议会投票表决通过后,欧盟证券委员会就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等效问题正式做出上述决定。
  目前,中国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会计准则等效工作也在积极推进中。2007年底,内地与香港会计审计准则等效联合声明在香港签署,宣布内地企业会计、审计准则分别与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审计准则在技术层面实现了等效。
  此外,今年上半年,中美两国也一致同意将两国会计准则等效问题列入了议事日程。
  分析人士指出,随着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跨区跨境资本流动频繁,各地区经济依存度加深,作为国际资本流动商业语言的会计审计准则,实现国际趋同和资本市场间的等效是大势所趋。
  财政部会计司司长刘玉廷说,中国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和等效工作的顺利推进,大大减少了中国企业转换财务报表的调整工作量和转换成本,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使中国企业在同一平台上参与国际资本市场竞争,进一步促进中国企业发展并提升中国企业在国际资本市场的地位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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