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新增安排1.2亿支持云南地震灾区灾后重建
| 颁布日期:
2008-11-20
颁布单位:
中财税信息网
文件号:
失效日期: 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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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财税信息网2008/11/20信息】 财政部19日宣布,为支持云南盈江、楚雄等地震灾区尤其是少数民族聚居的贫困地区灾后恢复重建,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中央财政近日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新增安排1.2亿元资金用于支持灾后恢复重建。 据财政部介绍,这1.2亿元中,1亿元为综合财力补助,由云南省统筹安排用于教育、医疗卫生、基础设施等方面恢复重建支出。此前,中央财政已安排5.35亿元,对云南盈江、楚雄等地震灾区农村倒塌或严重损坏房屋重建平均每户给予1万元补助,并用于受灾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学校校舍恢复重建、公路桥梁修复、水利设施应急除险及修复等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支出。 截至目前,中央财政安排用于支持云南盈江、楚雄等地震灾区的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资金已达6.5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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