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名列2007年中央财政收入首位
| 颁布日期:
2008-8-28
颁布单位:
中财税信息网
文件号:
失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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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财税信息网2008/8/28信息】 全国人大常委会27日听取了国务院关于2007年中央决算的报告。根据报告,在2007年中央财政收入构成中,进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名列2007年中央财政收入首位,达到了21.5%。 受国务院委托,财政部部长谢旭人27日向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作了国务院关于2007年中央决算的报告。 报告显示,在2007年中央财政收入中,国内增值税(扣除出口货物退增值税)占20.9%,仅次于进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所占比例。此外,企业所得税占19.7%;国内消费税(扣除出口货物退消费税)占7.7%;证券交易印花税占6.8%、个人所得税占6.7%;关税占5.0%;非税收入占4.8%;其他税收收入占3.2%;地方上解收入占3.0%;营业税占0.7%。 在2007年中央财政支出中,一般公共服务占7.9%(其中,国内外债务付息3.3%);国防占11.8%;教育占3.6%;科学技术占3.4%;社会保障和就业占7.8%;医疗卫生占2.3%;环境保护占2.6%;农林水事务占4.3%;工业商业金融等事务占8.2%(其中粮油事务、物资储备占3.8%);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财力性转移支付占37.0%;公共安全占2.7%等。 根据报告,2007年中央财政收入为28611.95亿元,中央财政支出为29579.95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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