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08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时间截止到10月底
根据2008年4月科技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2008年7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对全国已有的和将要申请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认定。新办法包括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研发费用比例等在内的六项硬性指标,与原来过程简单、要求相对较低的高新认定和复审程序相比较,新法实施之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复核过程变得非常复杂,操作难度加大,时间跨度延长,原来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如果不能通过重新认定,将无法继续享受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
北京地区的申报原计划9月下旬实施,10月底截止,由于北京地区实施方案和实施办法尚未确定,因此申报工作和选择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将推迟到10月中旬,由于时间紧,对申报材料中关于收入、研发费用专项审计和报表审计部分,科委将对会计师事务所实行准入备案制度,并对审计业务和审计报告进行统一要求和培训,望各企业在选择会计师事务所时一定要确定上述问题!
一、业务认定指标指导
1、协助企业确定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高新目录八大领域)
2、协助企业确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3、研究开发活动确认策划
4、立项目的及组织实施方式
5、关键技术及主要技术指标撰写辅导
6、核心技术及创新点撰写辅导
7、管理与研究开发人员情况撰写辅导
8、科技成果转化及研究开发管理情况撰写辅导
9、阶段性成果撰写辅导
10、与同类产品(服务)的竞争优势撰写辅导
11、产品(服务)获得知识产权情况撰写辅导
二、审计前财务策划
1、研发费用结构归集、判定依据辅导策划;
2、企业科技人员和研究开发人员材料辅导
3、高新收入确认辅导与策划
4、资产与销售额成长性指标策划
三、组织管理能力指导
1、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辅导策划
2、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
四、上报申请材料预审
1、对各项申请材料按专家标准模拟预审,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2、证明企业水平、影响专家判断的其他资料归集策划。
五、增值服务(免费)
1、网上申报辅导
2、网下申报辅导
3、协助企业选择会计师事务所(优惠)
北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辅导收费标准
1、取费标准
收费金额 |
收费标准 |
3万元 |
资产总额5000万元以下 |
5-10万元 |
5000万元<资产总额<=1亿元元) |
10-15万元 |
1亿元<资产总额<=5亿元 |
15-20万元 |
5亿元<资产总额<=10亿元 |
20-30万元 |
10亿元<资产总额<=30亿元 |
30万元以上 |
30亿元<资产总额(以上) |
2、收费方式
合同签订后预付40%,辅导完成支付剩余60%。(预付费以提交正式申报资料为准,剩余付款以享受优惠政策公告为准三日内支付。)
3、外地市收费标准:
北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辅导收费标准按照以上执行,外地市在此收费标准上加收2万元其他费用。
(此收费标准低于其他机构30%至50%,可根据具体实际情况另行协议。) |